關于警報鳴放有關事項的公告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規(guī)定,鄭州市將于9月18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00分至10時31分進行防空警報試鳴,望市民做好心理準備,在警報試鳴期間,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。
警報信號規(guī)定:預先警報,鳴36秒,停24秒,重復3次為一個周期(時間為3分鐘),試鳴兩個周期,間隔3分鐘;空襲警報,鳴6秒,停6秒,重復15次為一個周期(時間為3分鐘),試鳴兩個周期,間隔3分鐘;解除警報,連續(xù)試鳴3分鐘,試鳴一個周期。每種警報間隔5分鐘,共31分鐘。
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
2019年9月11日